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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湘潭理工学院 2024/12/03 阅读:445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院(部)、办、处、中心:

为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严格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教学秩序,促进教学建设与改革,现定于第9-12教学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为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类教学活动及教学管理各个环节。

 

二、检查的时间  

10月23日-11月16日。

 

三、检查工作小组

成立以分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质量办主任、教务处处长、教学院(部)负责人为组员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体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组长:钟志平

成员:陈华宏 付炜 黄洪珍 李春香 李忆湘 刘玄

刘定平 罗智明 彭清华 许媚 周巧红 邹晓卓    

四、检查内容

1.针对上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结果的整改情况。

2.本学期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及执行情况。

3.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教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教学大纲、教师教学进度、教案、辅导答疑等情况,检查作业布置及批改是否符合教学规定标准。

4.实践教学实施情况。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院(部)需检查各科目实践教学的实施情况,含实践教学实施方案、任务布置落实等。

5.领导干部深入教学的情况。教学院(部)科级及以上干部听课及指导记录。

6.各教学院(部)的教研活动开展情况(集体备课、观摩教学、教学方法研究等)。

7.教学信息员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五、检查方法

1.各教学院(部)以自查为主,自行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检查工作,按检查内容写出本单位自查总结报告(包括优秀典型事例、存在问题、改进的方案与措施、特色工作等)。

2.质量办组织人员对教学院(部)的教学状态和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并给予综合评价。

3.质量办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工作。

六、检查要求及具体安排

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严肃教学纪律,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工作,各教学院(部)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全面检查。部门领导应深入教学一线亲自指导、参与教学检查工作,将工作落到实处。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10月27日之前,各教学院(部)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动员会议。

2. 10月31日之前,各教学院(部)总结上学期检查后的整改情况,并形成总结报告交质量办。

3. 以部门为单位汇总教学信息员反馈情况及处理情况(附件3),并于11月1日前交质量办。

4. 11月15日前,各教学院(部)举办学生座谈会。

5. 11月15日前,各教学院(部)组织并完成本部门自查,以书面形式形成期中教学检查分析总结报告(见附件1)、以部门为单位汇总本学期科级及以上干部听课情况(附件2)。

6. 11月15日,质量办组织人员到各院系进行走访抽查。

序号

检查人员

检查部门

1

钟志平、李春香、教学督导

商学院

2

彭清华、周巧红、教学督导

人文与艺术学院

3

罗智明、邹晓卓、教学督导

外国语学院

4

陈华宏、黄洪珍、教学督导

数字科技学院

5

李忆湘、教学督导

汽车工程学院

6

刘玄、教学督导

马克思主义学院

7

刘定平、教学督导

公共体育部

7. 11月16日前,由质量办组织学生通过教务平台开展学生评教。(教学周第10周及以后开始的课程不在此次评教范围内)。

8. 11月25日前由质量办通报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

1.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

2.科级及以上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

3.湘潭理工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信息反馈及处理汇总表

 

 

      湘潭理工学院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

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doc

科级及以上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doc

湘潭理工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信息反馈及处理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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