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湘潭理工学院 2024/12/03 阅读:443
湘理院质字〔2024〕23号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促进CFAP培养模式在教育教学各环节落地生根、持续改进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于第9-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1月11日
二、检查内容
检查范围覆盖各类教学活动及教学管理各个环节,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持续改进情况
针对期初教学检查在自查和抽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
(二)常规检查
1.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教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教学大纲、教师教学进度、教案、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
2.教研活动。检查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和教研活动的记载情况。
3.青年教师培养。检查本学期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及落实情况。
(三)专项检查
1.课堂教学检查。检查课堂教学的规范性,教学环节、教学进度是否合理;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设计是否围绕学生开展;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师生互动情况等。
2.实验室建设及利用情况。检查实践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实践课程开出的质量、实验教学成果的归档情况及实验室管理情况。
3.CFAP培养模式落实情况检查。检查“项目制”教学改革情况、各类课程教学落实CFAP理念情况。
三、检查方式
1.采取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分散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包括教学部门自查(先由教师个人自查、再由教学部门组织全面检查)、学校抽查以及召开座谈会3个环节。
2.质量办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和行政工作质量满意度评价。
四、工作要求及具体安排
期中教学检查是严肃教学纪律,规范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工作,各学院务请高度重视,成立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制定检查方案,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并做好教学检查的过程记录,资料妥善保存。在查阅资料、现场考察、随堂听课的基础上,对新进教师、外聘教师及有关教师重点检查,力求取得实效。
各学院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召开总结会议,通报检查结果,树立先进典型,尤其对结合课程教学推进CFAP培养模式改革的好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对教学及教学管理中发生的事故及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教风、学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题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并切实改进。
具体安排如下:
1.10月25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全部内容的自查工作并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选派2名教师代表参加质量办组织的教师座谈会,将名单报送质量办。
2.11月1日前,各教学单位召开总结会议通报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形成《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见附件1)后报送质量办1份,自行存档1份。检查方案和过程记录材料存于抽查现场备查,检查完各教学单位自行存档。
3.11月6日前,质量办组织人员到各教学单位进行走访抽查,对各教学单位的检查情况及教学运行情况给予综合评价;组织开展学生座谈会、教师代表座谈会、学生评教、行政工作质量满意度评价。
4.11月11日,质量办组织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会议,通报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1.湘潭理工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
2.湘潭理工学院期中教师教学情况自查表
3.湘潭理工学院期中教师教学情况检查记录表
4.座谈会记录表
5.湘潭理工学院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记录表
湘潭理工学院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